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二次在岗证明签收公示
编辑: 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9-05-09

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获得代偿同学按照要求报送在岗证明等材料(第二次),具体安排如下:

  1.所有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18届代偿学生请将在岗证明(见附件,下载位置:2018届在岗情况调查表(第2次).pdf.pdf于6月1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交视为离职,取消后续资格,建议使用EMS或圆通,同一单位一起邮寄)。

  2.请需要更改银行卡号的同学在在岗证明下方空白处填写新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以便于补偿款、代偿款的返还。银行卡户名须为学生本人,异地卡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3.所有涉及贷款还款学生,明确代偿并不等同于助学贷款还贷应按合同按时足额还款。

  4.如有工作单位调动、更换工作单位等情况的同学,在岗证明由新单位开具,如果仍符合补偿条件,将继续享受后续资助,否则取消资格。

  5.已经离职学生,不用提供在岗证明材料,但请电话通知资助中心。

邮寄地址:重庆大学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偿材料)

邮 编:400044

收 件 人:何健

联系电话:023-65102387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管理员入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