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4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小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张玲 汪涛
副组长:刘渝琳王辉 周余斌
成员:丁从明 李志 张鹏 彭小兵 蒲艳萍 陈升 陈立泰 吴光东
工作人员:刘红肖干
(二)复试考核小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院硕士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资格审查
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考生到学院报到,在学院204-3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有效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专家推荐信(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7.个人简历。
(二)复试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资格审查时完成缴费。
(三)复试时间
公共管理学:面试时间:6月17日(星期一)9:30开始
面试地点:学院204-3会议室
(四)复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英语水平等。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复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者。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体检
体检遵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
(一)考生成绩将及时在我院网站(http://cpa.cqu.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65111105
联系电话:023-65102373
(二)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动态,并保持手机畅通。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