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今年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我院招收全日制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学科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土木工程专业高端研究人才;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学科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庆山
副组长:谢强、马骥
成员:陈金华、陈朝晖、狄谨、丁选明、华建民、李楠、李英民、王桂林、王卫永、王宇航、王勇、姚刚、杨溥、杨荣华
秘书:李江涛、唐春尧、罗云菊、李正英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人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申请材料审核专家小组。
3.学术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若干考核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小组由7名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和1名思政面试专家组成,同时安排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两识别”),考核专家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1.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含专项指标),按研究方向分配如下:
注:①表中研究方向,01岩土工程、02结构工程、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4桥梁工程、05隧道工程、06土木水利施工、07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②本表指标已包含招收的3个01-06方向直博生指标。
③如后期学校有追加指标,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2.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共计33个,不再细分研究方向。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满足《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三、报考条件”和我院官网发布的“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通知”(http://civil.cqu.edu.cn/info/1268/16608.htm)相关条件和要求。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对考生(含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核查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博士招生意向导师确认表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准予参加招生考核。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含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名材料对照我院官网发布的“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通知”进行审核,其中包括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考生报考时应有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给出相应的“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和成绩将在综合考核阶段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申请材料审核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满足学术性申请条件: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为所学专业的后20%,且不得有课程考核不及格情况。
3.考核
(1)考核形式及时间安排
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具体地点报到时查询。
面试时间暂定如下(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1)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考生(含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
报到时间:5月10日下午15:00-17:00,地点:重庆大学B区建工馆三楼。
面试时间:5月1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
2)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考生
报到时间:5月11日下午15:00-17:00,地点:重庆大学B区建工馆三楼。
面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
(2)考核内容
考核面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综合考核
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由学术水平考核专家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以及考生的英语口语能力和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等,其中招生导师还应该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考核专家现场独立评分,每位专家分别独立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成绩。该面试环节含5分钟的考生自述。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
(3)考核流程
(1)报到和面试时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两识别”。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考生须将携带有骑缝密封章、内装《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表》的信封交思政考核专家。
学术水平考核时,考生可携带能证明自己科研水平和潜质的材料,面试时提交给学术考核专家小组作为评分参考。
面试过程禁止拍照、录音、录像等,禁止将面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院将通过考生报考邮箱发送《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表》等通知,请参加考核的考生仔细核对自己的报考邮箱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联系学院修改,联系电话023-65123363。
(4)考生体检
考生在报到前,自行前往重庆大学A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报告的提交时间,应在考核成绩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确定前,与“研究生导师双选确定表”同时提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综合考核成绩×95%
其中: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10%+综合面试成绩×70%
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导师成绩×50%+综合面试其他专家平均成绩×5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其余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或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思想品德考查“通过”者,即为考核合格。
2.第一志愿拟录取方案
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排序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基础成绩”。
少高、对口支援等专项考生,由学校招办对同类型专项考生成绩进行全校统一排序,择优拟录取。
3.调剂拟录取方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本年度无招生指标或招生指标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相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指标尚有余额的其他导师参加调剂招生考核。调剂招生方案如下:
有招生指标余额的导师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上传招生需求信息,包括招生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名额等内容。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考生和意向导师需重新填写“博士招生意向导师确认表”,学院审核调剂资格。
调剂考生成绩,可由调剂招生导师选择采用考生的第一次综合考核成绩(原报考导师的“综合面试导师成绩”项作为调剂招生导师的“综合面试导师成绩”),或选择重新组织综合面试。选择重新组织综合面试时,考生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重新进行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和拟录取规则同“2.第一志愿拟录取方案”。
重新组织的调剂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我院将通知获得拟录取和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填写“研究生导师双选确定表”,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示
考生成绩预计于考核完成后5天内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复查申请发至邮箱yjszs@cqusce.com,邮件名为“学术博士/工程博士成绩复查+考生姓名”。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请考生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咨询:023-6512336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yjszs@cqusce.com(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0237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申述:023-65121983,tmjwh@cqu.edu.cn(学院纪委)。
八、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按照本细则要求的时间报到和参加现场面试等环节,学院不再单独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土木工程学院官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版块及考生报考邮箱中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邮箱联系畅通。
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我院官方网站通知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