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 2024-03-25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9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电气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突出的科研能力、高度的创新精神、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人文素养等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长:谢开贵胡建林

副组长:杨王晓静

员:李周念成孙鹏菊张占龙卢伟国

李显东张淮清

书:邹王中香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个组由不少于5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三)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每个考核组由至少7名具有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且一半以上的专家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已下达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5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31人(该指标不包含“少高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已录取全日制学术学位直博研究生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直博研究生5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重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9号)。

五、考核程序

(一)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后,将申请材料扫描并按材料清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纸质版材料同步邮寄:重庆市沙坪坝区174号重庆大学A区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收),023-65111935

学院于417日前组织完成普通招考考生的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www.see.cqu.edu.cn)公布审查结果。

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9号)要求对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复审。

(二)申请材料审核

硕博连读考生: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硕士阶段学业成绩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普通招考考生: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进行评价,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若有必要将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

2.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分为学生自述和综合问答两个环节。学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含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介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时长10分钟以内)。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3.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511-12

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第六教学楼(电气工程学院)

注: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www.see.cqu.edu.cn)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

513日至527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A区、B区或者虎溪校区校医院。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应避免过度劳累、避免高脂饮食及饮酒;

2)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领取体检表后,各检查项目无先后顺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检查顺序,检查结束后交总检处进行总检审。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拟录取方案

学院按照招生原则,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成绩等进行拟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剩余指标情况,启动相应调剂工作,后续调剂工作按照相同规则执行。

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考核成绩高者排前;若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能力成绩高者排前;若综合能力成绩仍相同,则按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的成绩之和高者排前。

(二)成绩计算

1.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 +综合考核成绩*90%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5% +专业基础*25% +专业综合*25% +综合能力*25%

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招生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权重为30%

(三)考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低于60分;

2.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考核成绩或综合考核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体检不合格者。

七、调剂录取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本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均按前述相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430日前在学院网站(www.see.cqu.edu.cn)公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

521日前在学院网站(www.see.cqu.edu.cn)公示总成绩。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二)招生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联系电话:023-65111935023-65111846

邮箱:dqyb@cqu.edu.cn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不录取未参加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且被正式录取的申请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学历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在正式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申请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有关争议由申请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申请考生无法录取、入学,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报考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七)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8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实施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考生加入2024年重大电气博士报考QQ群(QQ群号:603051039),加群时请备注姓名,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O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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