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进行选拔。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杜春兰李和平
副组长:葛毛毛李云燕
成员: 陈蔚 冯驰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谭少华王中德 王正翁季邢忠曾旭东
2、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名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的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历博士8名【含1名直博生】,全日制专业博士16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符合《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
硕博连读须符合《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的通知》“选拨范围”与“申请基本条件”。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4月17日前,学院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资料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审查的考生,视为报考完成。
2、学术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资格通过的申请人,请2024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以邮件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拟录取),通过学院指定邮箱(yjb2007@vip.163.com)提交学术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考生均需如实填写《学术申请材料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请考生按模板自行绘制成EXCEL表格),并将有效学术申请材料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学术成果须为近五年(有效时段为2019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以发表/出版时间或颁证时间为准)考生在报考学科及相近领域所获,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及其他官方证明。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组织为1个独立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兆,命名方式:学科-姓名,如“建筑学-张三.pdf”。
2)学术成果中的期刊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的扫描件;书著教材等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个人负责的主要代表性页面(5~10页)的扫描件;其他成果按实际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提交。
3)“硕博连读”类申请人还应提交申请前的五年内(2019年3月1日之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雅思成绩、GRE成绩、TOFEL成绩等。
3、学术申请材料审核
4月30日前,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相关学科的学术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在4月3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发布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24.5.19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5、综合考核2024.5.19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学术水平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
专业基础(2999)测试:个人基本情况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教育背景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社会实践、博士阶段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专业综合(3999)为2小时专业笔试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时间及地点见后续通知。
综合面试:专家组(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考核,包括英语口语对话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能力学术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综合面试成绩(英语测试专家同时给出1101英语成绩)。为保障和规范招生导师的招生权与评价权,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5、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在重庆大学A区、B区校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考核结束后,学院于5月21日前在GAS系统提交所有申请考生成绩,并在系统内导出公示成绩表,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调剂招生
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确认接受调剂申请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程序及要求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3、拟录取
1)5月27日前,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选拨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要求,及“建筑城规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计划二次配置方案”,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报考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完成拟录取工作,并通过MIS系统提交拟录取名单;
2)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③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④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⑤ 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⑥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复议决定还有异议,由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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