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 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规定,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专业能力,具有现代新闻传播理念与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新闻传播学研究与教学的高素质创新型研究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组 长:郭小安、凌晓明
副组长:陈娜
成 员:张小强、曾润喜、欧阳照
秘 书:石雨霏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由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负责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数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名额10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普通考生必须符合《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生从我院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新闻与传播研究生中选拔,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者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现为我院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且已经缴清硕士期间的全部学费。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5)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
(6)外语通过六级或六级以上考试。
(7)已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
(8)学院同国外、境外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合作培养双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条件放宽,有公开发表即可。
(9)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参照《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四(二)申请材料提交”相关内容。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依据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学术成果等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在4月3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地点:新闻学院。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采取由考生随机抽取考核题目的办法对考生进行依次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按学校规定安排考生体检,考生需在参加考核当天到虎溪校区校医院完成体检。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2.综合考核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分为四部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英语,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总成绩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部分成绩加权之和。
3.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25%+英语×2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40%。
4.考生如对考试、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成绩公示3日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5.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在导师招生指标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6.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或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7.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假话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8.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于2024年9月入学报到,原硕士研究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七、信息公开公示
1.4月17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
2.4月30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
3. 5月19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月21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271
申述邮箱:cqxwxy@cqu.edu.cn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86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8 号)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