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外国语学院 时间: 2024-03-21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在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采取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旨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素养优秀,有强烈创新意识和独立科研能力,且身心健康的综合性研究型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莫启扬 欧玲

副组长:刘扬 魏世平

员:曹洪文 辜向东 胡安江 蒋婷 康鑫

李玲 李永毅 毛凌滢 郑尧

书:隋海兵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建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方向组建不少于7人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创新意识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本学位点招收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计划如下:

学科方向

导师

招生计划

外国文学

李永毅、毛凌滢、李玲

10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莫启扬、蒋婷、曹洪文、郑尧

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

毛凌滢、胡安江

语言、认知与智能计算

曹洪文、康鑫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书面推荐;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审查结果将于2024417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在入学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温馨提示】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咨询学院,按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

7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3)。

8)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如已发表的期刊文章、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科研获奖证明等。

9)报考“外国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以及“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三个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期间的二外成绩证明或权威社会性考试成绩证明,报考“语言、认知与智能计算”方向的考生须提供英语水平等级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http://syk.cqu.edu.cn)。

考生按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学院审查,视为报考成功。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审核结果将于202443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给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方式为笔试,其余科目考核方式为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考核安排如下:

20245109:00-11:00: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一楼报到及资格审查。报到时需提供“五、考核程序1.申请资格审查”中规定的申请材料原件,同时提交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七份。

202451014:00-17:00:笔试

20245119:00-18:00:面试

考核具体安排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5.体检

考生须于2024512日前在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综合考核成绩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3.申请考生总成绩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规则如下: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指标拟录取。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学科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

5.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6.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确认接受考生调剂申请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

7.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于2024515日前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结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515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510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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