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选拔原则:我院将切实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考核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系统的研究方法、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创新性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生工作小组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刘炳胜张玲
副组长:刘渝琳张鹏袁晓浩
成员:李志 罗章 彭小兵 蒲艳萍 陈升 陈立泰 吴光东 汪涛
工作人员:刘红 肖干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复试小组由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考核小组由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三、招生计划
(一)我院学术型硕士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学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
(二)目前学校下达的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如下:
(全日制)120400公共管理招生名额49名(已录取推免生26名)
(全日制)1204Z1应急管理招生名额3名(已录取推免生0名)
(全日制)020100理论经济学招生名额29名(已录取推免生14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2023年4月4日、5日。
(三)复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
五、复试内容及拟录取
(一)复试由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请各位考生按照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准备,面试主要对学生的专业能力素质、科研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在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严格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与面试任一环节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何一科低于60分。
六、复试流程安排
(一)资格审查
2023年4 月4 日上午9:00-12:00考生到学院报到,在学院206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原件、复印件);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费
缴费时间:资格审查时缴费
缴费标准:复试费150元/人(加试考生加收加试费100元/人)。(三)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公共管理专业在学院202多功能厅
理论经济学专业在学院106教室
(四)面试
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面试抽签,具体面试安排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理论经济学专业
时间:2023年4月4号下午16:30开始
地点:待定
(2)公共管理专业
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16:30开始。
地点:待定
2.综合考核
(1)理论经济学专业
时间:2023年4月5号上午9:00开始
地点:待定
(2)公共管理专业
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待定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循上述流程,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好复试工作。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于6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65106117、邮箱:ggjw@cq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23〕40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