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202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试的通知》的要求和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清平、何强
副组长:阳春、高微
成员: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宋福忠、吴正松、杨永川
秘书:王岳川、郝梦冰
二、复试资格
(一)资格认定
初试成绩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试的通知》要求。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二)材料提交
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网址:http://yz.cqu.edu.cn/news/2022-03/1775.html)要求准备复试材料并发送到学院邮箱:hjystyjs@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硕士+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名称(完整全称)+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18:00。逾期不提交复试材料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三、复试规定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随机确定,请考生提前查看相关规则。
(二)复试内容
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面试(满分20分)和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面试(满分8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20分钟。
(三)成绩计算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标准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其中:标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3
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水平成绩
(四)成绩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不晚于4月14日,公示3个工作日。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23400(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