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38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1.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指导、协调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黄晓旭、王敬丰
副组长:陈先华、李想
成员:周正、蒋斌、赵建华、张生富、贾兴文、黄天林
秘书:周燕
2.成立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含材料科学系、材料加工系、电镜中心)、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和建筑材料工程专业方向面试专家小组,面试专家小组由各专业方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成员数量不少于7人,且一半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并设置秘书1-2人。
二、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收工程博士28名,学术型博士64名(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目前已招收直接攻博1人。
三、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采取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考试时间
2021年5月7-8日,考试具体时间按面试系统随机确定的考生考试次序为准。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涵盖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分为以下四部分:
(1)英语(占考试总成绩20%)
(2)专业基础(占考试总成绩20%)
(3)专业综合(占考试总成绩40%)
(4)综合能力(占考试总成绩20%)
4.具体流程
(1)考生在考试当天提前半个小时网上报到、候场,以面试系统提示信息按时进入到考核界面。
(2)面试专家小组核查考生身份证以及考生所在环境。
(3)考生PPT自我陈述10-1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与科研情况、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4)面试组专家提问。
5.成绩计算及公示
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总成绩为考核内容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
考试总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40%+综合能力*20%
6.录取原则
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较高的考生,考试结果于2021年5月12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
以下情况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考核内容四项单科之一成绩未达到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四、考前准备
1.资格审查资料
已完成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收取与审核工作,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材料收取工作以学院官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材料的通知》为准(http://wwwNaNse.cqu.edu.cn/info/1687/5576.htm)。
2.设备调试
考试全过程须在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设备和场所准备,保证环境光线充足,满足视频通话需求。提前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考试过程中除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同时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作为辅助考核软件。
五、其他要求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头饰、帽子、墨镜、口罩等装饰品,不得过度修饰妆容,头发不得遮挡面部,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视频界面须出现考生腹部及以上部位,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远程面试系统(软件)的设备不允许打开规定外的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严禁考生录音、录屏、录像,以及对外传播。
六、考试监督与复议
1.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考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招生工作组复议。若考生对考试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3.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3-6512730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