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5-17

 

    根据《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912号),确定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录取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彭静

      成员:黄萍  李红   李永毅  毛凌滢         

2. 复试小组

外国语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3. 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及其他说明

我院复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语言应用能力的考察。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复试将分成二外听力及口语(教育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为英语听说,翻译硕士为英语听力)(满分30分)、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100分)等3个部分进行。复试3个部分均须及格,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4. 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结果。

5. 申诉渠道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  023-65678515

 

二、复试安排

     1. 考生于521日上午930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306室报到、交费(复试费150/每人)及资格审查;上午1030进行专业面试,下午1400专业笔试。

      2. 报到时所需各种纸质材料(参见重庆大学研招办官网):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及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翻译硕士: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日语能力证书;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专业:英语能力证书;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912)”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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