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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创新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17 浏览次数: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 姚喜双

    对语言文字工作来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依法推进意识、语言文化强国意识、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意识,创新四个载体,搞好四项改革。

    一、创新四个载体

    一是创新宣传的载体。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注重打造网络新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方式,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

    二是创新调研的载体。开展海西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海南三沙市、上海自贸区、原中央苏区、西部民族地区等地语言文字使用和政策情况调研;开展跨境语言、政府网络域名、我国海域、疆域等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

    三是创新培训测试的载体。加强对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干部、教师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加强对基层(地方行政部门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干部的培训,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是创新监管的载体。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和细化执法程序和标准。探索建立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自律等综合手段实施督查的新体系。

    二、推进四项改革

    (一)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开放

    筹备召开世界语言大会;举办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成就展、主题论坛,发布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办好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整合各方力量继续办好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探索以语言文化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二)依法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与相关部门联合颁布《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研制工作前期调研,力争2015年出台实施办法;推动、指导各地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整合语言文字工作执法主体,推进教育、工商、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城管等部门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外语中文译写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外语词规范中文译名的发布机制。研究建立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工作机制,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三)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语言文化强国建设

    完善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探索完善“书法名家进校园”、“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等活动机制;构建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评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动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创新汉字应用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机制。

    创新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完善两岸语言文字沟通协调机制,拓宽交流合作范围。

    (四)构建维护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的体制机制

    建立语言文字服务国家主权和安全机制,探索服务文化安全、国防安全、军队建设的机制和方式,开展语言国情调查,加强国家语言战略研究,制定国家语言安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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