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0〕523号)第2款“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并已解除察看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和第3款“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学籍管理规定年限内回校参加结业后考试合格换发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相关规定,可回校申请补授学位。补授学士学位时间为授位当年的时间。
因受疫情影响,现将本次补授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授申请材料(3项):
1、申请者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重庆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材料收集时间:
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4日18:00
三、材料收集方式:
1.以快递方式将申请材料寄至:重庆市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资源与安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材料寄出时联系并告知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023-65102423
2.委托同学或辅导员老师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资源与安全学院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