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重大材料委〔2020〕6号
中共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的工作经验,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建立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要遵循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深入调查研究与广泛听取意见相结合、督查指导工作与服务支部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要求
1.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联系,切实发挥党委委员的工作纽带作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党委解决支部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和战斗力。
三、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1.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专题党课。
2.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党支部支部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支部工作实际,了解所联系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认真听取支部和党员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院决策提供参考。
3.每名党委委员到联系党支部参加重要的党组织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委委员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做好谈话记录。
5.每学期至少要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1次,做好上级和学校政策、决策的宣传解释,帮助分析问题、明确思路、改进措施,为支部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推动学院任务部署和党建工作在支部的具体落实。
6.党委委员每半年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
1.各党支部应结合支部工作实际,于学期初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及时告知联系党委委员。
2.各党支部应主动向联系党委委员汇报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委委员之间的工作和思想交流。
3.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委委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委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委委员通报情况。
4.各党支部与党委委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实施
本制度自二○二○年十月一日起实行,此前学院关于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制度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安排表
姓名 |
联系教工支部 |
联系学生支部 |
王敬丰 |
冶金工程系教工支部 |
冶金研究生一支部、冶金研究生二支部 |
邱贵宝 |
材料成型系教工支部 |
材控研究生一支部、材控研究生二支部 |
陈先华 |
材料加工系教工支部 |
金材研究生二支部、金材研究生四支部 |
吕学伟 |
建材装饰系教工支部 |
建材装饰研究生一支部、建材装饰研究生二支部 |
李想 |
中心实验室教工支部 |
建材装饰本科生支部、金材研究生六支部 |
郑忠 |
材料科学系教工支部 |
金材研究生一支部、金材研究生三支部 |
陈玉安 |
行政办公室教工支部 |
材科加工本科生支部、金材研究生五支部、 |
王梦寒 |
|
材料成型本科生支部、 材控研究生三支部 |
万朝均 |
|
冶金研究生三支部、冶金研究生四支部、 冶金工程本科生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