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地落实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3)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有关事项
(一)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4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6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40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1.5万元。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新闻学院、博雅学院(高研院)、美视电影学院、外语学院择优推荐1-2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其他单位择优推荐0-1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2.提交《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3份, 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word文档,文档以“二级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新闻学院+王××”。
3.提交《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件一份,须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并以“二级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如“新闻学院+申报书汇总表”。
4.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报送至A校区理科楼115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94050018@qq.com。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过期视为弃权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本科生院杨老师,15696208258。
本科生院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