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关于清理“僵尸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沙坪坝区创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僵尸车”清理工作的通知》(沙创卫办【2015】235号)精神,现对校区内师生员工反映强烈,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共车位,占用人行通道、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影响校容、校貌的无人使用、无人维护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了集中普查与拖移。请车主们于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上有效证件(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到保卫处消防交通科认领并办理相关手续(车辆信息见附件),对逾期不认领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保卫处消防交通科咨询电话:023-65102653。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6-04-28
2016-04-28
作者 :党委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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