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加强优异生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重大校[2012]467号》精神,经考核全面完成优异生培养过程的学生,学校授予“重庆大学优异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现将2016级(含五年制2015级优异生)优异生全面终期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评内容
请各学院按《重庆大学关于加强优异生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重大校[2012]467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优异生个性化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方案,对优异生在自主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二、终期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优异生终期考评采取优异生本人自评、学院考评的方式进行。
(一)优异生自评
各优异生根据自身培养情况填写《重庆大学优异生终期考评表》(见附件1),在4月17日前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考评
1.各学院优异生召集人对本学院2016级优异生(含五年制2015级优异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在德育、知识、能力、素养等得到提高、进步和荣誉,以及毕业后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学院优异生总结(学院优异生总结的具体要求见附件4)。经学院审定的学院优异生总结,4月30日前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学院优异生总结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
2.各学院组成专家组对本学院优异生进行综合全面的考评。4月29日前,将《2016级优异生终期考评合格名单》(见附件2)、《2016级优异生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附件2、3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
附件:
1.重庆大学优异生终期考评表
2.2016级优异生终期考评合格名单
3.2016级优异生数据汇总表
4.关于2016级学院优异生总结要求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