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服务学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发展目标,培养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根据留基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日本室兰工业大学合作奖学金选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通过学院积极申报、学校认真评审,我校拟向留基委候选人1人。。
序号 |
CSC学号 |
姓名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留学身份 |
1 |
202106050038 |
王蝶 |
日本 |
日本室兰工业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注:
1以上为拟推荐名单,但最终派出名单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为准。
2以上即日起公示三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17:30分。持较大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在公示日内向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三方提出书面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举报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