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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办理流程

作者:冯佳文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量:


应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办理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资助的商业信用贷款,有严格的还款程序。应届毕业生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还款事宜方能正常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任何还款手续就离校的贷款学生,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被录入人民银行征信平台,会影响个人以后的所有银行业务。

一、网上填报申请:

1网址:http://202.202.14.205/cdloan/login.jsp

网上填报:进入个人系统后,《户名+密码(均是本人学号)》点击还款管理——还款信息登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本人QQ、电话填写清楚)、家庭成员(必须填写父母身份证号码)、其他联系人(必须填电话)、家庭所在地政府情况(政府部门电话、地址、邮编),以上电话联系人必须达到45位,填写完后打印2份并在表格右上角写上本人学号(如为本科贷款的研究生请写上两个学号。)

2点击系统相关表格,在弹出窗口中点击下载相关表格到桌面解压后,打开Excel表格的助学贷款还款计算(例),将国家助学贷款月还本付息明细表中姓名改填本人,计划制定日改为20××-8-1日,贷款本金改填本人所贷总金额(本人实际用款金额),月利率填写5.88‰(利率随国家利率调整而变动),研究生在校办过展期的还款期限统一选择3年36个月,本科生还款期限统一选择6年72个月,打印2份。

3、签还款协议时请带上本人贷款合同和银行还款账号、3张本人1-2寸照片和上述纸质材料,如已签单位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2份。

4、若要一次性还清贷款的毕业生请在6月30号以前带上自己身份证到沙坪坝三峡广场中国银行2楼个人经融部(新世纪斜对面)彭老师处办理还款并将结清收据复印件交回贷款中心。(在复印件上注明学号和学院,如为本科贷款的研究生请写上两个学号)

5在外校读研的毕业生在办理还款协议的同时还需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待领取新学生证后,将学生证、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两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并写上本人新的联系电话一同邮寄到同学处再交到贷款中心统一送至中行办理展期协议,期间一定严格按照还款协议要求按时还款直至拿到展期协议后才算展期成功。本校继续读研的同学,凭学生证和录取通知书到贷款中心办理展期。

6所有书写内容均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及规范正楷字,潦草、涂改无效。

二、注意事项:

1、卡号、还款账号必须仔细填写正确。如今后遗失,需到银行柜台办理挂失业务,挂失过后卡号变更,但还款账号不会变更。如在外地,则可去ATM无卡(仅限卡号)存款或者去当地柜台无折上账。外地卡号,银行不能扣款。如在重庆新开卡,则需到银行填写变更申请,银行才会修改还款账号。

2、如中途有逾期还款,当月1日未成功扣款的,需尽快存入还款账户,银行系统会在存款当日晚上扣除,但未按时还款的,信用记录依然会计入逾期。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如银行上调,请同学们及时上调还款金额)。建议每月多存些款,避免利率上调引起的还款不足。如因还款金额不足,未足额扣款的造成个人信用不良自行负责。

3、每年3月15日开始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至5月31日结束。(提前毕业或到外地实习等学生可随时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展期协议截至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重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网址:http://202.202.14.205/cdloan/login.gsp

中行重庆沙支行咨询电话:65353364

重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105124

址:重庆大学A区学生二舍负一楼

编: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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