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
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重庆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7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范围
2016年以前取得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或遴选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的教师,拟在2018年、2019年招生,均需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
2016年6月通过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见《关于公布重庆大学2017年新增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6〕30号),继续具有2018年相应学科、相应类型的招生资格;通过“绿色通道”获准具有2018年招生资格的教师,不用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
二、审核内容
1.申请人师德、年龄、职称及培养经历等基本条件;
2.博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硕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等基本条件。
三、审核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1.学院设定申请条件(5月10日-15日)
5月15日前,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菜单下的“博导审核管理”、“硕导审核管理”分别进行“审核标准设置”。“硕导审核管理”中“学术学位硕导”和“专业学位硕导”的标准需分别设置,完成设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标准,学院不能进行修改重置。学院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文件要求。
2.教师申请(5月16日-5月25日)
研究生院于5月16日面向教师开放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申请教师(包括校外兼职人员)须于5月25日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招生资格申请。
教师登录方式:
(1)已有MIS系统研究生导师账号的教师,使用导师账号和密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MIS”,选择“研究生导师”类型登陆后进行申请;
(2)无MIS系统研究生导师账号的教师和校外兼职人员,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MIS”的“研究生导师”登陆页面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系统并进行申请。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及公示(5月26日-6月9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查看申请招收博士生、硕士生的教师信息,并严格按照学院设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教师名单及申请人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须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宜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前一个工作日,学院须将公示期起止日期和公示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学院,研究生院对初审结果不予受理(硕士生招生资格不予核准,博士生招生资格不予复核,并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6月9日前学院须通过MIS系统,将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申请提交研究生院。6月10日关闭学院审核通道。
4.研究生院核准和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院按照重大校〔2015〕77号和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初审合格的硕士生招生资格申请进行核准;对博士生招生资格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
5.公布审核结果
7月初,研究生院公布审核结果。
四、其他
1.教师若拟在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同时招收硕士生,需分别提交相应类型招生资格申请。
2.教师破格申请招收博士生资格,仍按本通知要求和程序在MIS系统中进行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破格的教师,由秘书在系统中填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复审。
3.申请人文社科类学位授权点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以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由学院分委会组织专家对专著是否具有“重要影响”进行认定。经学院分委会认定为在拟申请招生学科具有“重要影响”的专著,可认定为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由学院在系统中对该专著“审核通过”)。
4.根据2016年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核准工作会议精神,在教师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中,国际收录论文的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可视为主要作者。
5.超龄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按《重庆大学关于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及指导博士生的实施意见》(重大校〔2013〕135号)文件要求执行。
6.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提交初审结果后,还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院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②学院初审合格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菜单下,勾选“学院审核通过”后,分别导出“XX学院2018年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XX学院2018年教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XX学院2018年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
③人文社科类学科认定为具有“重要影响”的专著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由评审专家和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xwdjsb@cqu.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12日前交至研究生院430室。
联系电话:何培(政策咨询)023-65102357;李霁月(数据问题)65102760。
附件:XX学院申请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教师专著、译著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重大校研〔2017〕16号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