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3
经自愿申报、工程师学院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遴选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人请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11642
工程师学院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企业导师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