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生效日签署: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为北京朝阳区广顺南大街8号院3号楼7层,以及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的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一、项目背景及奖学金的设立
成立于1919年的康明斯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多元动力方案供应商,总部设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哥伦布市。早在1975年,康明斯便建立了与中国的商业联系,是最早在华进行发动机本地化生产的西方柴油机公司之一,也是第一家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外资柴油机公司。康明斯是中国柴油机行业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累计投资已经超过10亿美元。
康明斯坚信:只有员工们生活和工作的社区以及运营业务的所在社区发展壮大,公司才能强大起来。在业务上取得成功的同时,康明斯严格遵守商业行为准则,积极承担企业责任,特别关注环境、教育和平等机会三大领域。
为了遵循康明斯公司全球推崇的企业责任和多元化的企业理念,推动企业和高校的共同发展,加强与重庆大学的合作,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与其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合并统称为“康明斯中国”),决定设立奖学金支持重庆大学学生培养计划。康明斯中国通过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非营利伙伴,来支持该奖学金项目的实施。现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奖学金的名称定为“康明斯林慰梓博士奖学金”,以纪念已故著名华裔燃烧工程学专家林慰梓博士。林博士在柴油发动机领域成就卓越,在业界也享有很高的声望。他不仅对柴油发动机的发展有独到见解,并且对康明斯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重庆大学认同康明斯中国积极承担企业责任和多元化的企业理念,愿意支持该奖学金在重庆大学的实施,和康明斯中国共同评选获奖学生,鼓励学生参与康明斯中国的企业责任活动,并配合康明斯中国完成第三方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和流程要求。
二、协议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三、奖学金的标准及名额
1.奖学金对象:康明斯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女生。
2.评选标准为:工程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接受资助有助于更好地完成学业的女学生。
3.奖学金金额:奖学金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资助的学生为评奖时本科大二、大三年级及硕士研究生在读,不超过9人(含9人)。双方协商当年名额在各年级的分配比例。
4.评选机制:评选采取差额评选机制,学校应至少提供2倍的候选学生人数,并提供其成绩单,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如有)扫描件等材料。康明斯公司会根据所提供信息及电话访谈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如无法评选出符合标准的女生,则当年奖学金数量可低于9人。
5.奖学金发放:共分两期,分别于2020年及2021年发放。协议有效期截止后,甲乙双方将对本奖学金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继续设立该奖学金,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6.停止发放情况:如遇以下特殊情况,康明斯公司有权停止对学生的资助,停止资助的名额当年不再另外补充。
(1)奖学金评选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2)成绩不及格
(3)有违纪、处分记录
四、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落实本协议的执行。
2.甲方需在协议期限内,通过第三方机构向乙方的指定基金会或账户注入资金,该奖学金标准按上述条款执行。
3.甲方有权参与获奖学生的评选工作,并拥有一票否决权,评选要求按上述条款执行。
4.甲方在收到完备材料45天内完成评选工作,并与乙方确定颁奖日期和地点。
5.该资金只能用于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康明斯林慰梓博士奖学金”,不得移作他用。康明斯有权对资金的用途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规情况,有权停止发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甲方在奖学金评选完成后,会与乙方协商该年度的其他合作计划。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授权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的联络,落实本协议的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2.乙方在接受资金前应配合甲方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三方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及流程。否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该年度奖学金或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作。
3.乙方应在当年第一学期12月31日前确保重庆大学能源与工程学院配合甲方完成当学年奖学金评选及发放。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向甲方提供相应材料,配合甲方的工作。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文件评选机制所要求的成绩单,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如有)等及其他文件,甲方有权暂缓执行或终止本合作。
5.乙方确保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在奖学金发放仪式上邀请甲方参与,并由甲方,提供学生奖学金收款的凭证,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确保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按甲方要求向指定机构定期提供报告,并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材料。
7.乙方为双方协商的合作计划提供相应配合。
六、其它
1.乙方声明并保证,在其执行合同项下服务的过程中及与服务相关的范围内,乙方以及实际执行合同项下服务的乙方雇员、代理或代表,不会出于以下目的:影响后述人士的行为或决定;确保不当利益;为合同项下服务或在与之相关的行为或事务中,违反对康明斯和乙方均适用的、中国有关反腐败反贿赂法律法规,而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政府官员、政府雇员,或执行、代为执行政府公务的人士;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或协会;国际组织的高管、雇员,或执行、代为执行国际组织公务的人士,支付、要约、提供、许诺支付或授权支付金钱或其他有价物品。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如经甲方和乙方在诚信基础上确定存在违反上述条款的情况时,该违反可以作为本协议立即终止的理由。
2.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作为乙方授权执行单位,应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去康明斯中国工作,甲方将优先提供面试与聘用的机会;
3.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将通过橱窗、学院网页等形式宣传甲方及该奖学金项目;
4.其它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协商确定;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有效。
甲方: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