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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经管学院本科党支部规章制度

2021-05-07点击数:次

一、组织生活制度

1、支委和组长分工明确(具体分工见附1支委和组长团结协作,支委作为一般组员的同时要全力协助、配合组长工作。

2、考勤奖惩制度。

支部每个月开展2次组织生活,一学期总计78次。开展组织生活时,党员无故缺席次数达2次者,支部大会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党员请假必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否则作为无故缺席处理,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

在学年“创先争优”评比时,优先考虑全勤党员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并发挥作用的党员。

每学年期末,对优秀小组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评优条件参考小组出勤率和组织生活承办质量。

3、组织生活承办制度(细则见附2

支部组织生活采取由小组承办的形势,发挥每一个党员的积极作用。

每个小组根据支部学期工作计划,选择承办至少一次组织生活。由组长负责组织,支委全力协助。

围绕主题锐意创新,做到户内与户外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并重,思想性与趣味性协调统一。开展联合组织生活、知识竞赛、专题研讨,组织学术报告会,听取专题报告,组织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等多种形式。

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制度(细则见附3

1、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培养人,制定培养计划,做好平时的培养记录,报支委监督执行。(可以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2、指定正式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跟踪培养,在预备期间要主动和培养人或支委交流,定期撰写上交思想汇报给培养人。

3、培养人定期向支委汇报培养情况(书面或口头汇报),做好记录,以便支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党员发展制度

1、从递交申请书的同学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支部党员为培养人进行教育培养。

2、无补考,平时表现良好,积极学习党的理论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认识,结合培养人的汇报和党外群众意见,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支委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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