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前身是重庆大学商学院,创建于1937年,是当时全国实力最为雄厚的商学院之一。学院以“拓展国际视野,立足本土实践,创造管理新知,培育卓越人才”为使命,以“争创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经济管理学院”为发展愿景,着力将国际化管理研究与本土化管理实践相结合,坚持全球视野和有特色的差异化发展。在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中,学院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技术经济及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包括EMBA、MBA、MPAcc、MF和MIB)和8个本科招生专业。目前,学院已通过高等商学教育领域三大国际权威认证(AACSB、AMBA、EQUIS)。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诚邀海内外优秀学者加盟,学校和学院将共同为您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优良的工作条件和舒心的生活环境,欢迎您的到来,期待您与学院共同奋斗发展进步。
二、招聘领域
工商管理
应用经济学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运营管理、经济学、金融学等。
三、招聘岗位
01弘深卓越学者
应聘条件:能够作为学科建设领军人物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师级学者。
引进待遇:税前年薪 120 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02弘深杰出学者
应聘条件:能够作为学术带头人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国内外知名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引进待遇:(1)税前年薪 80 万元,另可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高额教学科研奖励;(2)评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除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外,学校提供人文社科80万、理工科类100-300万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3)可享受安家费200万(含国家和地方),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
03弘深优秀学者
应聘条件:(1)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理工科)或 50 周岁(人文社科);(2)具有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的潜力。
引进待遇:(1)年收入60万(包含税前年薪、地方人才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学校缴纳部分的全口径收入),另可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高额教学科研奖励;(2)事业编制内终身聘用,评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3)除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外,学校提供人文社科60万、理工科类100-300万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4)最高可享受安家费210万(含国家和地方);(5)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04弘深青年学者
应聘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理工科)或 40 周岁(人文社科),原则上应有不少于 2 年的学术工作经历,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助理教授或具有相似经历和相当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
引进待遇:(1)年收入35-45万(包含税前年薪、地方人才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学校缴纳部分的全口径收入),另可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高额教学科研奖励;(2)事业编制内终身聘用,提前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3)学校提供理工科类100-200万、人文社科类30-50万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4)学校提供安家费 50-60 万(含国家和地方);(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05教授、准聘教授
应聘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 5 年学术成果高于或基本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当年评聘正高职务学术水平的校外人才。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人文社科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
引进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安家费40-60 万元;理工科类科研启动费60-100 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20-40 万元。
06副教授、准聘副教授
应聘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博士毕业以来学术成果高于或基本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当年评聘副高职务学术水平的校外人才或博士后。理工科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岁、人文社科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引进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安家费25 万元,理工科类科研启动费20-30 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5-10 万元。
07弘深青年教师
应聘条件:获取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 年,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发展潜力大的优秀校外博士。
引进待遇:
(1)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含工资、租房补贴、社保、公积金及导师配套)37-40 万元/年(特别资助),27-30 万元/年(重点资助),另加学校科研奖励。
(2)其它待遇:
若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年的执行期内学校给予配套生活待遇10万元/年及科研经费10万元/年。
若入选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2年的执行期内学校给予配套生活待遇10万元/年。
参加学校专职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校资助1.5 万元。
享受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子女可入读我校附属幼儿园和中小学。
出站后留渝工作重庆市资助15 万元。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86-23-65112654
电子邮箱:sebarcyj@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