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根据《中青办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重大团[2020]18号)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现决定开展重庆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根据学院安排,学院团委组织部响应学校安排做出如下安排:
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3月25日(待确定提前时间以便收集盖章提交)
开展流程
团员星级评价一般由自评、互评、团支部评定组成。各二级团组织指导团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团员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自我评述,同时,支部其他成员对其进行评价。支委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综合团员平时表现,确定星级评选结果。团员星级评价结果在所属团支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上级团组织负责调查、核实和处理。
结果运用
学院团组织会及时将团员星级评价结果进行公布。一学年内两次均被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团员,方可进行团籍注册。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的团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有关问题,待星级评价达标后再进行注册。对评定为“五星”级的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同级党组织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的各类评选表彰等。
提交材料
各团支部的每位团员的星级评价结果由各团支书汇总后将所在支部的汇总表提交给学院团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