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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重庆大学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3 09:1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近年来,学校科普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值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来临之际,将举办重庆大学科学文化节活动,为表彰我校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贡献的个人,树立典范,激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推动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良好局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重庆大学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部门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0-1名。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截止到2024年5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违反纪律、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现象。

  2.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候选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要特别关注专业科普团体、基层科普工作者。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不再补充推荐。

5.提交材料。组织填写《重庆大学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重庆大学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电子版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6.审核与评选:校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表彰奖励

获奖者将由校科协授予“重庆大学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及优先推荐上级科普奖励机会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英、李函锦

联系电话:65103547、6503545

邮箱:kexie1984@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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